遺產稅與贈與稅試算

算遺產稅、贈與稅要繳多少,含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扣除額與婚嫁贈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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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配偶、子女等繼承人(及其配偶)的財產要併入遺產。

填足歲,多人用逗號隔開,例如「5, 12」。孫子女代位繼承也算。

父母健在

應納遺產稅

2,864,000 元

課稅遺產淨額 28,640,000 元

遺產總額

50,000,000 元

扣除額合計

8,030,000 元

免稅額

13,330,000 元

適用稅率

10%(累進差額 0 元)

扣除額明細

配偶5,530,000 元
直系血親卑親屬1,120,000 元
喪葬費1,380,000 元

就算不用繳稅,也要在死亡後 6 個月內申報遺產稅,拿到免稅證明書才能辦繼承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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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用

先選「遺產稅」或「贈與稅」。

遺產稅

  1. 填遺產總額(萬元),也就是過世時名下的土地、房屋、存款、股票等財產合計。
  2. 死亡前 2 年內送給配偶、子女等繼承人的財產,填在「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」,會併入計算。
  3. 依實際情況填家屬:有沒有配偶、成年子女幾人、未成年子女的年齡、父母幾人健在。
  4. 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的家屬,或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也填上人數。

結果會列出應納遺產稅、扣除額明細、免稅額和適用稅率。

贈與稅

  1. 填同一位贈與人這一年送出的財產合計(萬元)。
  2. 夫妻一起送的,選「夫妻各出一半」,兩人各用自己的免稅額。
  3. 今年有子女結婚,填結婚的子女人數。
  4. 受贈人有負擔的部分(例如受贈人自己繳的土地增值稅、契稅,或接手的房貸),填在「受贈人負擔的部分」。

計算方式

遺產稅
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、17、18 條:

課稅遺產淨額=遺產總額-扣除額-免稅額

應納遺產稅=課稅遺產淨額 × 稅率-累進差額

115 年(2026)發生的繼承適用下列金額:

項目 金額 依據
免稅額 1,333 萬元 第 18 條
配偶 553 萬元 第 17 條第 1 項第 1 款
直系血親卑親屬 每人 56 萬元 第 2 款
未成年者加扣 距 18 歲每 1 年加扣 56 萬元 第 2 款
父母 每人 138 萬元 第 3 款
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每人再加扣 693 萬元 第 4 款
受扶養的兄弟姊妹、祖父母 每人 56 萬元 第 5 款
喪葬費 138 萬元 第 7 款

未成年子女的加扣年數,不滿一年或餘數不滿一年的以一年計算(施行細則第 10 條之 1)。例如 10 歲 3 個月的孩子距成年 7 年 9 個月,算 8 年,所以本工具用「18 − 足歲」計算。

課稅遺產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
5,621 萬元以下 10% 0
超過 5,621 萬元~1 億 1,242 萬元 15% 281 萬 500 元
超過 1 億 1,242 萬元 20% 843 萬 1,500 元

贈與稅

依第 19、20、21、22 條,以贈與人一年(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)內的贈與合計計算:

課稅贈與淨額=贈與總額-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部分-扣除額-免稅額 244 萬元

應納贈與稅=課稅贈與淨額 × 稅率-累進差額

課稅贈與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
2,811 萬元以下 10% 0
超過 2,811 萬元~5,621 萬元 15% 140 萬 5,500 元
超過 5,621 萬元 20% 421 萬 6,000 元

「不計入贈與總額」常見的有:配偶相互贈與、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每位子女 100 萬元以內、扶養義務人支付的生活費與教育費醫藥費、捐給政府或符合規定的公益團體。

課稅級距是 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的金額;免稅額、扣除額與級距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 10% 才調整(第 12 條之 1),115 年都沒有變動。

試算範例

遺產 1 億元,留下配偶和 2 名成年子女

  • 扣除額:配偶 553 萬+子女 56 萬 × 2+喪葬費 138 萬=803 萬元
  • 課稅遺產淨額:1 億-803 萬-免稅額 1,333 萬=7,864 萬元
  • 應納遺產稅:7,864 萬 × 15%-281 萬 500=898 萬 5,500 元

同樣的家庭,遺產 3,000 萬元的話,淨額是 864 萬元,稅額 86 萬 4,000 元。

遺產 5,000 萬元,配偶、1 名成年子女、1 名 10 歲子女,母親健在

  • 扣除額:配偶 553 萬+子女 56 萬 × 2+未成年加扣 56 萬 × 8 年+母親 138 萬+喪葬費 138 萬=1,389 萬元
  • 課稅遺產淨額:5,000 萬-1,389 萬-1,333 萬=2,278 萬元
  • 應納遺產稅:2,278 萬 × 10%=227 萬 8,000 元

贈與 1,000 萬元給子女

  • 爸爸一個人送:1,000 萬-244 萬=756 萬,贈與稅 75 萬 6,000 元。
  • 夫妻各出 500 萬:每人 500 萬-244 萬=256 萬,各繳 25 萬 6,000 元,合計 51 萬 2,000 元,比一個人送少 24 萬 4,000 元。

本工具沒有算的

  •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(民法第 1030 條之 1):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,常常能大幅減少遺產稅,但要依夫妻雙方婚後財產計算。
  • 其他扣除額與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:例如被繼承人生前的未償債務、應納未納的稅捐、農業用地、公共設施保留地。
  • 已繳贈與稅的扣抵:2 年內贈與併入遺產時,當初繳的贈與稅可以扣抵遺產稅。
  • 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免稅額加倍、未成年兄弟姊妹的加扣,以及拋棄繼承對扣除額的影響。
  • 財產的價值怎麼估:土地用公告土地現值、房屋用評定標準價格,跟市價可能差很多。

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遺產較多或情況複雜的,建議先洽國稅局(免付費電話 0800-000-321)或會計師、地政士。

常見問題

遺產沒超過免稅額,還要申報嗎?

要。被繼承人死亡後 6 個月內要申報遺產稅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),國稅局核發免稅證明書後,才能辦不動產繼承登記、領存款。不用繳稅不等於不用申報。

夫妻一起贈與給孩子,免稅額怎麼算?

免稅額是按「贈與人」算,不是按受贈人。爸爸、媽媽各自每年有 244 萬元,所以夫妻兩人一年合計可以送 488 萬元免稅。同一個人一年內不論送幾次、送給幾個人,加總都只有 244 萬元。

子女結婚時的贈與為什麼不用算稅?

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的財物,每位子女 100 萬元以內不計入贈與總額(第 20 條第 1 項第 7 款),父、母各自計算。國稅局實務上以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內認定為「婚嫁時」。加上每年 244 萬元的免稅額,父母兩人在兩名子女結婚那年,最多可以送 888 萬元不用繳稅。

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以少繳遺產稅嗎?

可以。生存的配偶依民法第 1030 條之 1 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請求的金額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之 1),通常能大幅降低遺產稅。這要依夫妻婚後財產各自計算,本工具沒有算,請另外諮詢國稅局或專業人士。

過世前送給子女的財產還要算遺產稅嗎?

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、繼承人(如子女、父母)及他們配偶的財產,會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(第 15 條)。當初已繳的贈與稅可以扣抵。請把這些金額填在「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」。

資料來源

最後更新:

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數字以官方或金融機構公告為準。